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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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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财税40号文看废铜行业未来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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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)正式实施。由于其中关于税费的变动多、专业度高、影响较大,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,也引发了再生铜产业对于后续回收、生产加工、销售的一系列变动与改善。为了了解再生企业的真实应对情况,我们跟随团队来到了江西丰城和江西上饶的几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,从中获知了政策实施后的具体情况。

新政对江西丰城和上饶订单影响不大

江西地区是铜企业集中地之一,丰城市、上饶市也是当地对再生行业重点优惠的城市。这次我们调研了两个城市的七家公司,主要生产再生铜杆、铜板带等,年产能大多在20万—30万吨。据企业负责人介绍,新政对于整个生产链条来说,更多的是影响到了采购端和产量,对订单实际影响不大,而且目前来看订单情况还是十分乐观的。

对于采购来说,由于新政对于票的严格需求,能够开出3个点票的企业本就偏少,而新政让加工企业面临的更高的成本也需要转移,向下游转移的难度较高,因为再生铜杆对比精铜杆本就需要一定的价格优势,所以只能转向上游回收企业,进一步加剧了采购难度,企业对外报票点也随之提升。

据了解,企业采购再生铜普遍来源于国内市场,因为从内外比值来看,全年不是都利于进口,例如前期的行情就使得进口亏损较大,更多的还是从国内废铜贸易公司或是回收站散户手里一层层收货。虽然电解铜有替代作用,但电解铜难以享受政策优惠,只能作为企业的一般进项,所以普遍来说基本不进行采购。从品位上来看,调研的几家企业所收的再生铜品位普遍较高,基本涉及缆粗、光亮铜等,铜米由于损耗较大普遍不使用。由于政策不明,企业也相应压低了产量,原料库存基本只维持一周甚至2—3天的用量,成品库存也多是已经订购但未提货的库存,自有库存较少。据企业介绍,他们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出现了明显下滑,严重的企业下降了近一半,产量随之减少。主要还是目前新政细则未明确,企业为了降低未知的风险,只能选择维持长单的供应,尤其提到担心之后细则要求补缴三月后的税费,那企业就面临着生产越多、补缴越多、亏损越大的现实问题,所以普遍选择了适量生产。